活动共征集到84幅作品,作品大部分以中学生喜爱的卡通人物形象为主,画面形象中融入了“温暖、平安、宜居、快乐”四大长桥建设工程,也用天平、警灯、法槌等元素,体现了辅导老师对长桥街道社区文化的了解,,也充分体现了中学生崇尚公平正义,尊法、学法、守法、护法的意识和观念。
由长桥街道社发科、司法所和社区学校领导以及中学、高校美术专家组成的评审组参赛作品进行认真评审。评审组以作品应具有时代性、艺术性、创造性,有较强的亲和力,便于青少年学生认同和沟通以及视觉感染力强,便于识别和记忆,并能给人以一定的联想空间为评审标准,分初、高中组别分别评出了一、二、三等奖。评审组最后商定从高中组一、二等奖的作品中确定最终的法宣卡通形象。最后选中的卡通形象,将作为形象化的法制宣传员,并可用在各新闻媒体、网络以及其他法制宣传材料上向青少年广泛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
(供稿:朱希如;摄影:龚捷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