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文明单位是一个单位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性成果的最高荣誉称号。紫竹园中学高度重视2011――2012年度文明单位(和谐校园)的创建工作,率先在中心组成员中认真学习新版《上海市普教系统文明单位(和谐校园)考评指标体系》,研究讨论具体创建工作。
在宣传动员大会上,张岚校长围绕创建区文明单位(和谐校园)的指导思想、创建目的、创建内容和创建要求四个方面作了总体动员。张校长在讲话中强调了新一轮学校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以上海市普教系统文明单位(和谐校园)考评指标体系为要求,把和谐校园建设贯穿学校文明单位建设全过程。她指出,学校的创建工作要做到以下几点: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理解学校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2、明确重点,理清思路,切实把区文明单位创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3、强化措施,筑好平台,促使学校文明创建工作生动活泼地开展;4、各部门加强领导,密切协作,确保学校文明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随后,由学校党支部宣传委员刘莉萍同志结合学校2011年已取得的创建成果,向全校教职员工详细解读了2011版《上海市普教系统文明单位(和谐校园)考评指标体系》的具体内容,使全体教职工人人知晓,并且进一步明确了学校新一轮文明单位(和谐校园)创建目标。
宣传动员大会的召开,使全校教职工对文明单位(和谐校园)创建工作有了更深层面的了解和认识。对于引导师生员工深刻认识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创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扎实推进和谐校园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