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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紫竹园中学党支部工作程序
发布时间:2013-02-12 11:08:00   发布人:师悦   信息来源:暂无   点击次数:603

根据《党章》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党支部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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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党员大会程序

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具体程序如下:

一、会前准备工作

1、确定议题(由支委会选定)

主要内容:讨论党支部工作总结和计划、党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发展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评选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处分违纪党员、选举党支部委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撤换不称职的党支部成员、传达上级党组织文件、决定及提出贯彻意见、上级党组织规定的一切应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其它重大问题等。

2、起草初步意见和方案。

根据选定的议题,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草案)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和修改。

3、发出通知。

把会议的时间、地点、议题、要求等,提前13天通知全体党员,以便做好准备。如学习文件等,则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提前下发,以便党员做好学习准备。

二、会中主要议程

1、由主持人统计和报告党员出缺席情况(有表决或通过决议的议程时,到会党员数必须达到应到会党员半数以上,方可开会),宣布开会和会议的议题、议程。

2、按议题内容依次进行。

3、组织党员进行讨论,充分发表意见。

4、组织党员进行表决。在通过支部党员大会决议时,必须应有到会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赞同,才能形成决议。

5、做好记录。要把会议概况(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主持人、记录人、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议题)、会议议程、党员发言、作出的决议等完整、准确、清晰地记录下来。

三、会后应做事项

1、贯彻落实。支部委员会要抓好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的贯彻落实;党员要具体落实党支部的决议。

2、及时报告。按组织要求,党支部书记要对重大的支部党员大会情况通过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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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程序

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党员大会负责。具体程序如下:

一、会前准备工作

1、确定议题。书记通过与委员沟通,确定会议议题。主要内容有:党支部工作总结和计划、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加强党支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的有关事项、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具体措施、其它应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等。

2、做好材料准备。根据选定的议题,做好有关材料的准备,提交支部委员会讨论和修改。

3、会前通知。书记要把会议时间、地点、议题、要求等提前13天通知各委员。如学习文件等,则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提前下发,以便各委员做好学习准备。

二、会中主要议程

1、主持人宣布开会和会议的议题。

2、按议题组织专题讨论,充分发扬民主。

3、进行表决,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如有较大意见分歧,不要匆忙作决定(必须马上作决定的除外),可暂时休会,让委员进一步酝酿,下次开会继续讨论。如仍无统一认识,可把两种意见同时报上级党组织或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按上级党组织或支部党员大会的决定执行。

4、做好记录。把会议的概况、议程、委员发言摘要、作出决议及表决情况等都要完整准确、清晰地记录下来。

三、会后应做事项
  1、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

2、按支部委员会决议认真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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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党小组会程序

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党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程序如下:

一、会前准备工作

1、确定议题。党小组长应根据支部党员大会和支部委员会决议要求,结合党小组实际确定党小组会的议题。主要内容有:制定完成党支部工作计划保证措施、研究开展好党小组活动的计划、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党的基本知识和业务知识、考核、评议党员、讨论违纪党员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对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提出建议等。

2、发出通知。把会议的时间、地点、议题、要求提前13天通知本组党员,做好思想准备。如学习文件等,则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提前下发,以便本组党员做好学习准备。

二、会中主要议程

1、党小组长报告党员出缺席情况及本次会议的议题和要求。

2、按议题进行。

3、围绕中心,组织讨论。党小组长要善于启发、进行引导,防止冷场或跑题现象。

4、党小组长要根据大家的讨论情况,进行归纳小结,以便统一大家思想。

5、做好记录。党小组会要有人记录,把会议概况、学习有关材料、讨论发言摘要、会议小结等完整准确清晰地记录下来。

三、会后应做事项
  1、党小组长要检查会议记录情况,并把记录簿妥善保管。

2、党小组长应将党小组会议情况及时向党支部汇报。

3、党小组长要抓好会后的组织落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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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民主生活会程序

民主生活会是解决党员之间在思想、作风和工作上存在的问题,交换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互相帮助,共同提高的重要形式。民主生活会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由支部书记主持;另一种是党员民主生活会,由组织委员或各党小组长主持。党支部书记和委员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既要参加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又要参加党员的民主生活会。程序如下:

一、会前准备工作

1、征求党内意见(由党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和党小组长负责)。  2、确定议题。根据征求党内外意见或上级党组织要求,以及根据党支部或党小组存在的主要问题,选定议题。

3、围绕中心议题,选好有关学习材料。

4、发出通知。要把会议时间、地点、议题、要求等提前35天通知应到会党员做好与会准备(支部委员生活会还要上报议题,请上级党组织的同志参加,以便给予指导和帮助)

二、会中主要议程

1、党支部书记或小组长提出会议议题和要求。

2、学习有关材料。

3、通报征求党内外意见情况。

4、个人发言(围绕议题对照,查摆问题,进行自我批评)

5、根据个人发言情况,其它党员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找出不足,开展批评。

6、制定整改措施。根据上级党组织参加会议同志的意见和生活会上摆出来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

7、做好记录。要把会议概况、学习内容及发言要点、整改措施等完整、准确、清晰地记录下来。

三、会后应做事项

1、党支部书记或党小组长要检查会议记录情况,并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生活会情况。

2、做好整改措施的督促检查落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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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课教育程序

党课教育是教育党员、提高党员素质最经常、最基本的方法。党课教育每季度安排一次。具体程序如下:

一、课前准备

1、调查分析。掌握党员队伍的思想状况和倾向性的问题。

2、确定内容。要以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知识和形势任务对党员的要求来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和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确定党课教育的内容。

3、认真备课。主讲人要根据讲课题目,查阅有关资料,针对党员实际,准备讲课材料,做到理论联系实际。

4、发出通知。要把上党课的时间、地点、要求等提前13天通知全体党员,也可以根据需要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提前下发学习资料,以便党员做好学习准备。

二、组织工作

1、主持人要统计党员出席情况,说明讲课人和讲课题目,提出听课要求,记录员做好记录。

2、主讲人进行讲课。

3、听课人做好笔记。

4、讲课之后,主持人要对讲课情况进行小结,对学习提出要求。

三、课后应做事项

1、党支部书记或党小组长组织党员进行讨论,做好记录,并将讨论情况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2、对因故未能听课的党员,党支部要统一组织补课,使全体党员都受到教育。

(六)

民主评议党员程序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具体程序如下:

1、查摸:摸清党支部班子和每个党员存在的主要问题。

2、动员:针对存在的问题讲清民主评议党员的意义、目的和要求。

3、教育:针对突出的倾向性问题,组织好学习,提高认识。

4、总结:党员要对照标准,征求党内外意见,肯定成绩,找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写出自我总结评议材料。

5、材料:党员的自我总结评议材料,经党小组长或党支部书记审阅后再上会评议。

6、民主评议可以同民主生活会结合。

7、考察:对每名党员的评议,先由党小组提出初步意见。党支部根据党小组的意见进行分析综合,形成的组织意见,需同本人见面。

8、后续:通过评议,对先锋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要在支部党员大会表扬,并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如评议中提出有违法违纪等问题,要认真查明情况,严肃处理。经评议认定为不合格党员,支部委员会应区别不同情况,提出妥善的处置意见,按照党员处置程序,进行组织处置。

(七)

发展党员的工作程序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组织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发展党员工作的具体程序如下:

1、递交入党申请书。

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送往教育党校分校和总校进行培训。

3、指派党员进行培养考察。

4、党支部讨论、确定发展对象的确定与报审。

5、预备党员的接收 。

6、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八)

评选表彰优秀党员的工作程序

1、评比工作的动员。

2、个人总结。

3、召开党小组会进行总结和推荐。

4、党支部召开支委会汇总各党小组推荐的优秀党员名单,优秀党员候选人。

5、将推荐的优秀党员名单返回各党小组进行充分酝酿和讨论,广泛征求大家意见。

6、党支部委员会根据党小组返回的意见,逐一讨论研究确定优秀党员名单。

7、填写《优秀党员登记表》,整理先进事迹材料。属本支部表彰的优秀党员,党支部签署意见加盖印章后存档。属上级党委表彰的优秀党员,签署意见加盖印章后报上级党委审批。

8、优秀党员评选揭晓后,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表彰和宣传,号召全体支部党员学习。

(九)

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工作程序

1、核实取证

党组织要指派有一定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党支部委员,对不合格的党员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核实,认真广泛地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该取证的一定要及时取证。并尽可能做到一事多证,然后依据事实写出综合材料。

2、材料同本人见面

支部委员会首先要对不合格或基本不合格党员的材料进行研究和认定,并由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把组织上认定的情况,同党员本人见面,如本人认为材料与事实有出入,要进一步核实,直到把事实搞清楚后,再提交支委会讨论。

3、召开支部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

根据不合格党员存在的主要问题,对照党员标准,依据党章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有关规定,支部委员要进行认真讨论,提出初步处置意见,及时向上级党委汇报。

4、同被处置党员谈话

经上级党委同意后,支部书记应分别找被处置的党员本人谈话,将处理的初步意见同本人见面,并对其进行教育帮助,使其端正态度,正确对待组织处理。

5、召开党支部大会

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和关于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有关规定;支部书记代表支部委员会将被处置党员的主要问题、表现、态度及初步处理意见向全体党员说明;被处置的党员做自我批评或说明、申辩;党员大会进行充分讨论并对其进行必要的批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处理意见进行表决;支部大会通过关于对被处置党员的处理决定。

6、处理决定与本人见面,由本人签署意见

对个别不承认错误,拒不签署意见的,只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按支部大会决议执行。

7、党支部将处理决定连同本人签署的意见,及时报上级党委批准。

8、将处理结果正式通知本人

党支部接到党委批复后,党支部书记要及时找被处置党员谈话,将上级党委的批复正式通知本人,并进一步做好思想转化工作,对限期改正和受党纪处分的党员,帮助其制定和落实限期改正的措施。对出党人员要鼓励他努力做个好公民。

9、立卷归档

对受到组织处理的党员的有关材料,都要单独立卷归档。案卷包括党员处理呈报表、说明材料、支委会及支部大会会议记录、民主评议记录、调查材料、本人检查或退党申请、各种证明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案卷一般应交上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上海市紫竹园中学党支部

20119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