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个党员必须编入党的组织,参加党支部和党小组的各项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和小组活动,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不允许有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受管理和监督的特殊党员。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和党费收缴情况,要做好考勤和记录,定期向党员公布,必要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2、组织党员系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时事政治、党的基本知识,学习党章,学习法律知识,以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觉悟,增强党性修养。
3、及时传达中央及上级党组织的文件、指示,并组织党员学习讨论,领会精神,同时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讨论本支部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提出意见和建议。
表决权一律平等。不能以谁职务高谁说了算,谁资格老谁说了算,谁“厉害”谁说了算。
监督权一律平等。无论党员干部还是普通党员,都有权对学校
执行纪律一律平等。不管是谁,违反了党纪校规都要予以追究。
8、积极推行党内“三先”,即对学校重大事情要让党员先知道、
9、遵循党员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在处理党内民主与集中的关系上,要辩证把握。即:征求意见要强调民主,确定议题要强调集中;调查论证要强调民主,拟制方案要强调集中;讨论问题要强调民主,落实决议要强调集中;支部决策前对党员要强调民主,党员执行支部指示时要强调集中。支部的重大问题须经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
9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