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关于重新修订和印发<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通知》、《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若干意见》和《徐汇区教育系统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意见》的精神,加速全国特色学校建设,进一步提高全校教职工的职业道德规范水平,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充分认识学校新一轮发展条件下加强学校师德建设的重要性
1、学校教育教学水平稳步提升,需要教师具有更高的师德修养
在全校教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学校连续获得教育系统文明单位、区文明单位、区行为规范示范校、市安全文明校园,教学质量稳步提升,社会的认可度逐渐提升。如何保持持续发展,需要全校教工振奋精神,勇挑重担,积极进取,肩负历史使命和社会责任,努力做一名品格优秀、业务精良、职业道德高尚的教育工作者。
2、教师教学能力的逐步提升,需要教师具有更高的育德水平
学校教师教学水平逐步提升,课堂教学经验逐步积累,教学规律逐渐把握,教学效果初见成效。如何立足岗位,教好书育好人,需要全体教师树立以德为先的教育思想,把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作为教育的目标,加强学科德育建设,逐步提升育德水平和能力。
3、学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需要教师具有更好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
随着樱花、紫竹园两校合并,学校规模进一步扩大,学校特色发展的需求、社会的需求,都对学校的队伍建设提出更高的要求。如何以此为发展契机,需要全校教工抓住机遇,加强学习、转变观念、乘势而上,加强研究、寻找规律、提升能力,加强合作、取长补短、整体推进。进一步发挥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的作用,进一步提升紫竹园中学教师良好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建立融洽的师生关系,用良好的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学生、影响学生。
二、把握我校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的具体要求
结合紫竹园中学教职工队伍建设的实际,就贯彻落实教育部的《规范》、市教委的《若干意见》和区教育系统的《实施意见》,提出我校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的具体要求如下:
1、爱国守法是教师职业的基本前提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2)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
(3)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不利于学校发展的言行。
2、爱岗敬业是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
(1)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
(2)专心从教,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3)不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3、关爱学生是教师职业的灵魂
(1)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
(2)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身心健康,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3)尊重学生人格,做到不讽刺、不挖苦、不辱骂、不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教书育人是教师的天职
(1)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
(2)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思想,充分利用学科德育因素,努力提高育德能力,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5、为人师表是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
(1)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
(2)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3)不接受学生、家长给予的现金、礼品、有价证券等实物消费以及旅游、娱乐等服务消费;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有偿补课等活动;学校、教师不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不组织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大面积补课;中共党员教师、高级教师、区局学科带头人及中青年骨干教师、园丁奖、“骏马奖”、“耕耘奖”、“育人奖”等区以上先进称号获得者,不到以课业知识补习为内容的社会办学机构从事兼职兼课。
6、终身学习是教师专业发展的不竭动力
(1)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重视美育、小班化教育的理论学习和实践研究,及时更新知识结构。
(2)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本《实施细则》中的禁行性规定体现了对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底线要求。学校对有违教师形象的言行给予批评教育、及时劝诫、责令改正;对严重违背师德要求的教师,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按照聘用合同解除聘用关系。
全体党员教工要积极参加创先争优活动,模范执行“五带头”: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按照“岗位行动先锋、服务群众先进、志愿服务先行”的要求,争做模范遵守师德的标兵。
三、加强我校师德建设的具体措施
1、组织学习,提高认识。按照师德师风建设的总体要求,学校将进一步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联系实际,充分讨论,统一思想,形成以自觉遵守师德规范为荣,以违背师德规范为耻的共识。
2、制定师德建设相关制度。通过全员参与、党内“三先”、教代会民主管理形式,组织发动全校教职工制定《紫竹园中学师德建设实施细则》及《紫竹园中学师德考核办法》。
3、建立师德考核评价机制。组建师德考核领导小组,在原有教师学期考核的基础上,专门设立学期师德考核(见考核办法)。逐步完善师德考核评价机制,探索并实施家长对教师的评价方法,完善学生评价教师的内容,采用教师自评、组室评价、学生评价、家长评价和学校评价等“五位一体”的综合评价,充分反映教职工的服务水平,发挥教职工的主观能动性。
4、建立评优、评聘师德考核工作机制。在教职工评优评先、晋级评聘等工作中,充分依据师德考核情况:一年内师德学期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者,方能参加各级评优评先和职称晋级。
5、签订师德责任书和师德承诺书
(1)学校领导与教育局签订师德责任书。
(2)全校教职工签订师德承诺书。
(3)师德承诺书和师德建设责任书公开接受社会、家长、学生和同事的监督。
(4)师德规范一学年一承诺,及时做好承诺书的归档工作。
6、形成师德建设合力
(1)加强正面教育。学校坚持以师德建设作为校本培训内容,贯穿于教工平时的学习和工作中,丰富教师校本培训形式内容,增强教师素养,提高从事教育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对教职工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把对教职工的关爱和严格要求统一起来。定期召开师德建设的专题分析会,总结成效,指出不足,分析原因,制定相关的整改措施。
(2)加强正面引导。坚持弘扬教职工的师德风范,组织教职工开展师德大讨论,宣传典型的师德事例。设立“师德标兵”,对当年师德表现突出的人员,经师德考核领导小组提出、校务会议审议,在教师节予以表彰。
四、附则
1、本实施细则由教代会通过后自2010学年开始实施;
2、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在校长室。
上海市紫竹园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