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搞好思想政治教育,增强政治学习的效果,使政治学习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内容:
1、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有关文件和时事政治。
2、上级党委、行政部门相关文件。
3、新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
4、师德教育方面的文件和师德建设方面的材料。
5、学校工作计划和新制定(修订)的规章制度。
6、人文素养培训。
二、学习方法:
1、全校集中学习和组室、部门分组学习相结合,集体学习和自学相结合。集中学习采用辅导报告、主题发言、录像电影、讨论交流、社会考察等形式。
2、学习与做笔记相结合,学习与讨论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三、计划制定:
党支部、校长室负责教职工的政治学习,根据教职工政治思想教育的主题和上级有关要求,在学校工作计划中专项安排政治学习和思想教育内容,并将政治学习内容落实到周工作计划。
四、学习要求:
1、学校教职工必须参加学校党支部、校长室组织的政治学习。
2、政治学习分全校集中和按年级组、部门集中两种形式,分别由党支部、校长室和组长召集。
3、全校集中时按年级组、部门就坐,人事室负责考勤和记录;分组召开时,召集人把组织学习讨论情况作书面记录汇报。
4、政治学习活动的内容要认真准备,会议要准时召开,教职工要按时参加。
5、学习期间,应集中精力,关掉手机,不讲话、不交头接耳、不看报、不改作业、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如无特殊原因,不中途离开会场。
6、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要事先向党支部书记请假,并根据有关规定到人事室办理请假手续。
7、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者,按旷工处理。
8、政治学习由党支部安排,学校人事室具体负责通知和考勤。
9、学习过程中的出勤与表现,列入教职工考勤奖、年度考核等评比及其他评优评先工作中。
上海市紫竹园中学党支部
201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