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扬党内民主,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是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的重要保证,要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拓宽党内民主渠道,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与参与,特制订本制度。
一、 坚持重大问题党内“三先”
1、 学校重大问题通报:如学校章程,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和
学期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的制定,机构设置的调整,中层干部任免,师资队伍建设,经费预决算,大额经费支出,重大基建项目,教职工工资分配等。
2、 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通报。
每年一次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会前征求党员意见,并就党员意见集中的问题形成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措施,最后通报情况。
二、 坚持党员的民主权利
1、严格执行党章赋予党员的权利,充分发扬党内民主。
2、定期听取党员建议和意见。
3、党政主要领导每学年分别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情况,并组织党员讨论,听取意见。
4、坚持党员责任区制度,加强与群众的沟通联系,把群众的建议和意见,与学校发展相关,教工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向党支部反映,使党支部能及时帮助群众排忧解难。
5、定期过好组织生活,开好民主生活会。
6、坚持开展谈心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上海市紫竹园中学党支部
2011年9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