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团区委《关于评选2010学年徐汇区(高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先进班级集体的通知》的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细则方案。
一、评选范围
高中全体学生和班级集体。
二、评选项目
徐汇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班级集体。
分为:市、区、校三级。
三、评选比例
1、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的比例不超过学生总数的千分之五。
2、区优秀学生干部占表彰总名额的百分之二十,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占表彰总名额的百分之十七,表彰对象中应届毕业班学生数不超过表彰总数的百分之二十。
3、区先进班级集体的比例为班级总数的百分之十二点五。
四、评选条件
(一)区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政治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在党、团组织开展的各种教育活动中表现突出;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了解和熟悉国际国内的时事政治,关心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并能用辩证的观点观察、分析社会现象,能自觉抵制和批评不良思想和言行;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参与迎接2010年上海世博会相关活动,在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2、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模范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行为规范》;乐于奉献,维护集体荣誉;保护环境,节约资源;追求和谐,富有社会责任感;广泛团结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尊老爱幼,关心他人,诚实守信,为人正直,处事公道;热爱劳动,有良好的生活方式和文明修养,获得学校、家庭、社区的好评。
3、学业技艺:具有科学的思维方式和创新意识,学习目的正确,有良好的学习习惯;虚心好学,刻苦钻研,牢固掌握基本知识和技能,且学有专长或有较宽的知识面,注重实践,具备良好的审美情趣和能力,各门学习成绩均为优良。
4、身心素质:认真参加“三课、两操、两活动”和军政训练,养成每天不少于一小时体育锻炼的良好习惯,体育成绩达标;具有坚强的意志品质和承受挫折的能力,具有自尊自爱、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的良好心理素质。
5、 按《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分学段提出的培养目标和要求,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在全面发展基础上,某方面有突出贡献、突出成绩或突出表现。
(二)区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除应具备区三好学生评选条件之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认真履行团员的权利和义务,积极承担和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模范遵守团的各项规章制度。
2、积极开展或参加团的各项教育活动,为加强基层团的建设出力献策,在参与社会活动中表现突出。
3、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认真参加党、团课学习,充分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区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除应具备区三好学生评选条件之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积极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关心了解同学的思想状况,主动为学校和社区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
2、积极自主、有创造性地开展班团工作,认真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在师生间起到桥梁和纽带作用,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组织管理、协调合作的能力,并具备某方面的突出才能,有显著的成绩。
3、民主作风较好,能正确对待成绩和荣誉,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密切联系同学,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在团结带领同学参加班级、学校、社区活动中起示范带头作用。
(四)区优秀团干部应同时具备上述区优秀学生干部和区优秀团员的评选条件。
(五)区先进班级集体评选条件
1、班级集体能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定期组织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关心国际国内时事政治,关注学校、社会、国家的建设与发展;群策群力,积极投入社会考察、志愿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且表现突出,在学校和社区中有良好的声誉。
2、班级集体能广泛开展“温馨教室”建设。积极创造和谐的班级人际环境、课堂教学环境、自身心理环境和教室物质环境,注重和谐文化的建设,以人为本、共建共享。有师生共同成长的突出事例,有正确的舆论和良好的班风,具有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运作机制。班级集体建设中有一支具有较强服务意识并起示范作用的核心骨干队伍。
3、班级集体能够创造集体与个人共同发展的良好空间,学习气氛浓厚,教学相长,互帮互助;积极开展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思想道德、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和文体健身等活动,成绩显著;具有较强的凝聚力。
五、评选原则
1、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班级和团支部内开展民主评议,广泛宣传,树立典型,严格审查,重点听取学校团委的意见,特别要保证先进事迹材料的详实。
2、逐级推荐的原则(班级——年级——校评优小组——区评优小组),同时必须遵循在校优秀中择优申报区优秀,在区优秀中择优申报市优秀。
六、评选要求和方法
1、学校可以推荐本校的优秀学生为市、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被推荐为区级优秀的学生一般应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荣誉,重点推荐为市级优秀的学生一般应获得区级以上(含区级)荣誉。
2、在学校上报市、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后,由区学生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对上报的候选人进行体育测试(测试时间、地点、内容另行通知)和面试,测试结果将作为评定的重要依据,对于体育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参评资格。
3、校优秀个人和集体由校评优小组审核批准后,学期结束前报区教育局、团区委的相关部门备案。
4、评选为市、区优秀学生的品德测评等第应为优,各学科成绩必须为优良,体育锻炼达标。
七、组织领导
学校学生推优工作领导小组由张岚(组长)、钱燕、叶青、姚竖洪、俞慧文、张敏、邵丹、叶礼康、黄丽娜组成,办公室设在政教处,监督电话:54620204.
八、评选时间安排
毕业年级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和其他年级评选先进个人及先进集体评选时间分别安排。
(一)毕业年级先进个人评选时间安排
1、第一阶段(
全校广泛宣传动员,成立校评优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开展评优工作的宣传,鼓励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加强总结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典型,杜绝不正之风,使全校师生明确评优工作条件和要求。
第二阶段(1月6日—1月7日)
班级组织学习讨论,民主选举,并向年级组推荐区优秀候选人名单。年级组组织各学科任课教师和学生代表交流讨论,介绍候选人事迹、均衡考量候选人综合素质,特别对体格素质须严格把关。经师生共同讨论、逐个评选后报校评优小组,要求民主推荐、操作规范。在上报的同时,班级、年级须将民主推荐过程的详细记录和无记名选票连同材料一并交至校学生评优领导小组。
3、第三阶段(
由校推优领导小组研究审核年级上报的优秀个人、集体的材料,确定评选名单,在学校团务公开栏内张“白榜”公示4天、同时上挂校园网,宣传先进事迹,广泛听取意见。整理评优材料,报送至“区学生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四阶段(
“区学生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体育测试和面试。
5、第五阶段(
“区学生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先进个人和集体的表彰名单,学校张“红榜”公示并表彰。
(二)其他年级先进个人评选和先进集体的时间安排,以具体通知为准。
上海市紫竹园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