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本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关于落实本市中小学校服管理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小学生校服选用采购范例》等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校服管理工作,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采购原则
1. 自愿原则
学校全体学生是否穿着校服,应当事先充分听取家长与校家长委员会的意见建议,通过召开校服选用专题会议研究决定。严禁强制购买或捆绑销售行为。
2. 组织架构
成立校服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包括校长、学生发展中心代表、家长委员会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其中学生代表和家长代表占比不得低于80%)。每年秋季开学前,将校服选用采购纳入“三重一大”事项,在召开校服选用专题会议的基础上,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决策。
第二条 采购程序
1.企业遴选
领导小组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学生校服“招投标”校服采购工作。 通过将对校服生产企业进行资质审查,优先选择符合国家标准(GB18401、GB31701、GB/T31888)且信誉良好的厂家。遴选流程需遵循“质优价宜”原则,严禁指定商标或定点采购。
2.采购公示
采购前,学校需通过官网、校园公示栏等方式公示以下信息:
(1) 校服款式、质量标准及检测项目;
(2) 采购流程、价格(符合上海市核定标准);
(3) 供货企业遴选标准;
(4) 服务年限、售后服务及意见反馈渠道。
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相关反映问题得到有效处理,方可签订合同。
3.合同签订
与供货企业签订采购合同,合同需明确校服质量标准、价格、交付时间及售后服务条款。严禁委托家长委员会签订合同或代收费用。
4.校服验收与检测
严格执行“双送检”制度:
(1) 供应商须提供本批次校服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质检合格报告;
(2) 学校按批次抽样送第三方机构检测,检测项目涵盖健康安全指标;
(3) 检测结果向全体家长公示,检测费用由学校承担。
5.信息公开
学校公示以下内容:
(1) 供应商资质及中标信息;
(2) 校服检测报告(厂家及学校送检);
(3) 采购合同关键条款;
(4) 售后服务联系方式。
第三条 售后服务
1. 退换机制
学生收到校服后7日内:
(1) 尺码不合或存在质量问题,可申请免费退换;
(2) 校服供应商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退换。
2. 补购管理
由学生发展中心统一管理补购流程,确保及时响应学生需求。
3. 质量监督
(1) 定期开展校服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作为后续采购依据;
(2) 发现质量问题,学校须要求供应商退回、更换或赔偿,并向徐汇区教育局报告。
学校须将以下材料报送徐汇区教育局备案:
(1)校服采购合同;
(2)校服选用专题会议记录;
对违反采购流程、暗箱操作、强制购买等行为,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上海市紫竹园中学
2025年6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