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信息公开
上海市紫竹园中学校服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5-06-04 08:45:20   发布人:邹康   信息来源:暂无   点击次数:9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本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关于落实本市中小学校服管理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小学生校服选用采购范例》等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校服管理工作,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采购原则

1. 自愿原则

学校全体学生是否穿着校服,应当事先充分听取家长与校家长委员会的意见建议,通过召开校服选用专题会议研究决定。严禁强制购买或捆绑销售行为。

2. 组织架构

成立校服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包括校长、学生发展中心代表、家长委员会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其中学生代表和家长代表占比不得低于80%)。每年秋季开学前,将校服选用采购纳入“三重一大”事项,在召开校服选用专题会议的基础上,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决策。 

第二条 采购程序

1.企业遴选

领导小组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学生校服“招投标”校服采购工作。 通过将对校服生产企业进行资质审查,优先选择符合国家标准(GB18401、GB31701、GB/T31888)且信誉良好的厂家。遴选流程需遵循“质优价宜”原则,严禁指定商标或定点采购。

2.采购公示

采购前,学校需通过官网、校园公示栏等方式公示以下信息:

(1)     校服款式、质量标准及检测项目;

(2)     采购流程、价格(符合上海市核定标准);

(3)     供货企业遴选标准;

(4)     服务年限、售后服务及意见反馈渠道。

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相关反映问题得到有效处理,方可签订合同。

3.合同签订

与供货企业签订采购合同,合同需明确校服质量标准、价格、交付时间及售后服务条款。严禁委托家长委员会签订合同或代收费用。

4.校服验收与检测

严格执行“双送检”制度:

(1)     供应商须提供本批次校服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质检合格报告;

(2)     学校按批次抽样送第三方机构检测,检测项目涵盖健康安全指标;

(3)     检测结果向全体家长公示,检测费用由学校承担。

5.信息公开

学校公示以下内容:

(1)     供应商资质及中标信息;

(2)     校服检测报告(厂家及学校送检);

(3)     采购合同关键条款;

(4)     售后服务联系方式。

第三条 售后服务

1. 退换机制

学生收到校服后7日内:

(1)     尺码不合或存在质量问题,可申请免费退换;

(2)     校服供应商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退换。

2. 补购管理

由学生发展中心统一管理补购流程,确保及时响应学生需求。

3. 质量监督

(1)    定期开展校服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作为后续采购依据;

(2)     发现质量问题,学校须要求供应商退回、更换或赔偿,并向徐汇区教育局报告。

第四条 资料备案

学校须将以下材料报送徐汇区教育局备案:

(1)校服采购合同;

(2)校服选用专题会议记录;

(3)校服二次送检报告和相关照片等

第五条 责任追究

对违反采购流程、暗箱操作、强制购买等行为,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上海市紫竹园中学

2025年6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