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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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发布时间:2023-12-20 09:38:32   发布人:邹康   信息来源:暂无   点击次数:236

根据市教委规定,凡符合2024年春季考试招生报名条件的烈士子女考生,经审核可在原始分上加20分;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经审核可在原始分上加5分。我校按照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加分政策申报,申报结果如下:

 

学生丹尼尔·单·罗经认定是归侨子女,我校按规定已给予加分政策申报

 

特此公示,时间:2023年 12 月 20 日――2023年12 月26 日。

如对上述情况有不同意见,可反映至课程与教学中心。

联系电话:54194228

 

 

上海市紫竹园中学

二 零 二 三年 十二 月 二十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