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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填报志愿表设置及志愿信息输入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表(以下简称高考志愿表)是考生表达报考意愿、招生部门网上投放考生档案和高校录取新生的基本依据。 由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实行网上录取,整个招生过程不流转纸质档案材料。因此,考生报考普通高等学校不仅要填写纸质高考志愿表,还必须把高考志愿表信息准确无误地进行网上填报,并确认两者一致。 高考志愿表填报办法如下: 一、高考志愿表设置 根据上海市教委《关于做好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6〕24号)文件精神,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批次按录取先后顺序设置如下: 1.“综合评价”批; 2.零志愿批(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 3.本科艺体批和本科提前批; 4.“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 5.“特殊类型”招生; 6.本科普通批; 7.全部高职(专科)批[含高职(专科)艺体批、高职(专科)提前批和高职(专科)普通批]。 其中“综合评价”批、“特殊类型”招生(除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外)、本科普通批、高职(专科)普通批均按平行志愿投档,其余批次按顺序志愿投档。 对于本科普通批和高职(专科)普通批中投档录取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将分别进行征求志愿。征求志愿所填报的院校按平行志愿投档。 高考志愿表按照本科和高职(专科)的招生录取批次设置,每个招生录取批次均设置若干院校志愿和相应院校的专业志愿,同时还设置“愿否专业调剂”选项和“愿否走读”选项。 “愿否专业调剂”选项:是指考生若未被这个学校填报的专业录取,是否愿意接受该校在本市招生的本批次、同科类的其他专业中调剂录取。“愿否专业调剂”选项可填写数字:“1”表示全愿意、“2”表示全不愿意、“3”表示除中外合作专业(收费高的专业)外其他愿意、“4”表示除医科外其他愿意、“5” 表示除农科外其他愿意(注:3、4、5三项可以并列填写)。 “愿否走读”选项:可填写数字:“1”表示愿意、“2”表示不愿意。凡招收走读生的院校(专业),均在招生专业目录中的相关栏目内注明(未注明的均为住读)。如考生需走读,可在入学后向学校提出走读申请。填报有走读要求院校(专业)的考生应考虑自己的居住地区、交通条件以及其他是否具备自行解决住宿条件等情况后再选填。 二、高考志愿表填报内容 考生根据本人意愿和实际情况,可以全部填写或部分填写招生批次及院校、专业志愿。 1.“综合评价”批 获得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和上海大学的“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入围资格、且高考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选择填报其中2个平行的院校志愿,并根据相关院校公布的“综合评价”批专业,每所院校中选择填报不超过6个专业和1个“愿否专业调剂”的选项。 未填报该批次志愿或未被该批次志愿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后面所填报志愿院校的投档录取。 2.零志愿批(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 该批次设有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两所院校,考生可选择填报其中1个院校志愿,并根据院校公布的专业,选择填报不超过6个专业和1个“愿否专业调剂”的选项。 未填报该批次志愿或未被该批次志愿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后面所填报志愿院校的投档录取。 3.本科艺体批和本科提前批 本科艺体批含艺术类和体育类本科专业,分为两个批次,考生可在每个批次填报2个非平行的院校志愿。 填报艺术类本科专业志愿,必须持有填报该艺术类本科专业相应的考试合格证或符合相应的专业要求;填报体育类本科专业志愿,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必须在合格线以上。艺术类、体育类本科专业招生要求详见相关招生学校的招生章程。 本科提前批是指列为提前批招生的军事公安类、师范类、小语种等本科专业,考生可填报2个非平行的院校志愿。 考生可根据相关院校公布的专业,每所院校选择填报不超过6个专业和1个“愿否专业调剂”和1 个“愿否走读”的选项。 根据有关规定,本科艺体批和本科提前批同时录取,两者不能兼报。 未填报该批次志愿或未被该批次志愿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后面所填报志愿院校的投档录取。 4.“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 符合市教委规定的本市农村户籍的考生才能填报该批次志愿,符合资格的考生可填报4个非平行的院校志愿,并可根据相关院校公布的专业,每所院校选择填报不超过6个专业和1个“愿否专业调剂”和1 个“愿否走读”的选项。凡填报了“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志愿,且文化考试成绩不低于本科批次控制线的考生,由招生院校按照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未填报该批次志愿或未被该批次志愿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后面所填报志愿院校的投档录取。 5.“特殊类型”招生 获得高校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团员、高水平运动队队员、清华大学“领军人才选拔”和北京大学“博雅人才培养计划”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可在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特殊类型”招生院校志愿。 获得“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可选择填报1个“清华北大特殊类型”院校志愿、3个平行的“本科普通批特殊类型”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和1个“愿否专业调剂”的选项。入选资格考生可根据与相关院校的协议,填报相关专业志愿。“特殊类型”资格考生均在院校所在的相应招生批次投档录取。 未填报该批次志愿或未被该批次志愿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后面所填报志愿院校的投档录取。 6.本科普通批 本科普通批设置10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1个“愿否专业调剂”和1个“愿否走读”的选项。 投档录取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将进行征求志愿,征求志愿设10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可填报3个专业志愿。 7.全部高职(专科)批 该批次高考志愿表分为:高职(专科)艺体批、高职(专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普通批。 高职(专科)艺体批:可填报4个非平行的院校志愿; 高职(专科)提前批:可填报2个非平行的院校志愿; 高职(专科)普通批:可填报8个平行的院校志愿。 每个院校志愿中均设置6个专业志愿、1个“愿否专业调剂”和1个“愿否走读”的选项。 根据有关规定,高职(专科)艺体批和高职(专科)提前批同时录取,两者不能兼报。 高职(专科)普通批投档录取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将进行征求志愿,征求志愿院校个数不限,每所院校可填报3个专业志愿,征求志愿填报院校按平行志愿投档。 三、高考志愿表填报时间 高考志愿表填报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填报本科志愿(分三次进行);第二阶段是本科录取结束后填报全部高职(专科)志愿。 1.第一阶段志愿填报 (1)5月20日至25日 a.填报零志愿批(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志愿; b.填报本科艺体批和本科提前批志愿; c.填报“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志愿; d.填报本科普通批志愿。 (2)6月24日至26日 填报“综合评价”批志愿。 (3)6月28日至30日 填报“特殊类型”招生志愿。 2.第二阶段志愿填报 8月上旬填报全部高职(专科)志愿。 四、高考志愿表填报要求 高考志愿表不仅仅表达考生所选报的院校和专业,更是考生志向、愿望、爱好、个性和能力等因素的综合反映,每个考生应把个人志愿同国家的需要结合起来,积极报考师范、农林、水利、地矿、石油、军事等院校和外省市高校。 高考志愿表也是考生与院校之间的一种双向选择,考生根据自己的基本条件、对高校的了解和学科的认识以及相关规定,慎重填报院校和专业;各高校又以考生填报的志愿为其录取的基本依据,从众多的报考者中择优选拔符合条件的新生。因此,合理填报志愿对于考生来说意义重大,各区县招考机构和中学也要加强对考生志愿填报的指导。 1.本市高考分文史类和理工类,共设六个科目组。 文史类:第1科目组[语文、数学、外语、政治]; 第2科目组[语文、数学、外语、历史]; 第3科目组[语文、数学、外语、地理]。 理工类:第4科目组[语文、数学、外语、物理]; 第5科目组[语文、数学、外语、化学]; 第6科目组[语文、数学、外语、生命科学]。 语文、数学、外语以外的一门相关科目考试成绩按文史类和理工类分别作分数调整,招生录取时文史类、理工类各相关科目组的考生同等对待。 2.凡填报本科志愿的考生,需参加四门文化科目(语文、数学、外语和相关科目)考试;只填报高职(专科)志愿的考生,需参加三门文化科目(语文、数学、外语)考试。 3.考生可通过院校的招生章程,了解招生院校对相关专业的科目组设置、外语口试等级及其它方面的特殊要求。 4.根据相关规定,考生报考普通高校,其年龄、婚否不限;军事、公安院校按规定分别有报考年龄和毕业生性质等要求;考生若想了解报考专业对身体条件的要求,可参阅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5.高校的学费标准和住宿费标准由招生院校在其招生章程中明确。 6.各区县招考机构和中学要统一组织考生进行高考志愿表的网上填报,要安排专门人员按规定审核考生的高考志愿表及考生的签名。其中本市应届高中毕业生由学籍所在中学统一安排,非本市应届高中毕业生由户籍所在区县招考机构统一安排。 7.考生务必认真、仔细地填写志愿信息,并作相应检查。高考志愿表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不得再更改。考生不按时完成志愿信息填报的,视作自动放弃。 8.考生对高考志愿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本人填报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9.高考志愿填报结束后,由市教育考试院将考生填报的志愿信息备份,分别提交教育行政部门和纪检机构存档,以保证公平、公正。 附件2: 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各批次考生志愿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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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相关科目调整分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相关科目调整分 调整前 政治 历史 地理 物理 化学 生命科学 150 150 150 150 150 150 150 149 149 149 149 149 149 149 148 148 148 148 148 148 148 147 147 147 147 147 147 147 146 146 146 146 146 146 146 145 145 145 145 145 145 145 144 144 144 144 144 144 144 143 143 143 143 143 143 143 142 142 142 142 142 142 142 141 141 141 141 141 141 141 140 140 140 140 140 140 140 139 139 139 139 139 139 139 138 138 138 138 137 138 138 137 137 137 137 136 137 137 136 136 136 136 135 136 136 135 135 135 135 134 135 135 134 134 134 134 133 134 134 133 133 133 133 132 133 133 132 132 132 132 131 132 132 131 131 131 131 130 132 131 130 130 130 130 129 131 130 129 129 129 129 128 130 129 128 128 128 128 127 129 128 127 127 127 127 126 128 127 126 126 126 126 125 127 126 125 125 125 125 123 126 125 124 124 124 124 122 125 124 123 123 123 123 121 124 123 122 122 122 122 120 123 122 121 121 121 121 119 122 121 120 120 120 120 118 122 120 119 119 119 119 117 121 119 118 118 118 118 116 120 117 117 117 117 117 116 119 116 116 116 116 116 115 118 115 115 115 115 115 114 117 114 114 114 114 114 113 115 113 113 113 113 113 112 114 112 112 112 112 112 111 113 111 111 111 111 111 110 112 109 110 110 110 110 109 111 108 109 109 109 109 109 110 107 108 108 107 108 108 108 106 107 108 106 107 107 107 105 106 107 105 106 106 106 104 105 106 104 105 105 105 102 104 105 103 104 104 104 101 103 104 102 102 103 103 100 102 103 101 101 102 102 99 101 102 100 100 101 101 98 100 101 98 99 100 100 96 99 100 97 98 99 99 95 98 99 96 97 98 98 94 97 99 95 96 97 97 93 96 98 94 95 96 96 92 95 97 93 94 95 95 91 94 96 92 93 94 94 91 93 95 90 92 93 93 90 92 94 89 91 92 92 89 91 93 88 90 91 91 88 90 92 87 88 90 90 87 89 91 86 87 89 89 87 88 91 85 86 88 88 86 87 90 84 85 87 87 85 86 89 84 84 86 86 84 85 88 83 83 85 85 83 84 87 82 82 84 84 82 83 86 81 81 83 83 81 82 85 80 79 82 82 81 81 84 79 78 81 81 80 80 83 78 77 80 80 79 79 81 78 76 79 79 78 78 80 77 75 78 78 77 77 79 76 74 77 77 76 76 78 75 73 76 76 75 75 77 74 73 75 75 74 74 76 73 72 74 74 74 73 75 73 71 73 73 73 72 74 72 70 72 72 72 71 73 71 69 71 71 71 70 71 70 68 70 70 70 69 70 69 67 69 69 69 68 69 68 66 68 68 68 67 68 67 65 67 67 67 66 67 66 64 66 66 66 65 66 65 63 65 65 65 64 65 64 62 64 64 64 63 64 63 61 63 63 63 62 62 62 60 62 62 62 61 61 61 59 61 61 61 60 60 60 58 60 60 60 59 59 59 57 59 59 59 58 58 58 57 58 58 58 57 57 57 56 57 57 57 56 56 56 55 56 56 56 55 55 55 54 55 55 55 54 54 54 53 54 54 54 53 53 53 53 53 53 53 52 52 52 52 52 52 52 51 51 51 51 51 51 51 50 50 50 50 50 50 50 49 49 49 49 49 49 49 48 48 48 48 48 48 48 47 47 47 47 47 47 47 46 46 46 46 46 46 46 45 45 45 45 45 45 45 44 44 44 44 44 44 44 43 43 43 43 43 43 43 42 42 42 42 42 42 42 41 41 41 41 41 41 41 40 40 40 40 40 40 40 39 39 39 39 39 39 39 38 38 38 38 38 38 38 37 37 37 37 37 37 37 36 36 36 36 36 36 36 35 35 35 35 35 35 35 34 34 34 34 34 34 34 33 33 33 33 33 33 33 32 32 32 32 32 32 32 31 31 31 31 31 31 31 30 30 30 30 30 30 30 29 29 29 29 29 29 29 28 28 28 28 28 28 28 27 27 27 27 27 27 27 26 26 26 26 26 26 26 25 25 25 25 25 25 25 24 24 24 24 24 24 24 23 23 23 23 23 23 23 22 22 22 22 22 22 22 21 21 21 21 21 21 21 20 20 20 20 20 20 20 19 19 19 19 19 19 19 18 18 18 18 18 18 18 17 17 17 17 17 17 17 16 16 16 16 16 16 16 15 15 15 15 15 15 15 14 14 14 14 14 14 14 13 13 13 13 13 13 13 12 12 12 12 12 12 12 11 11 11 11 11 11 11 10 10 10 10 10 10 10 9 9 9 9 9 9 9 8 8 8 8 8 8 8 7 7 7 7 7 7 7 6 6 6 6 6 6 6 5 5 5 5 5 5 5 4 4 4 4 4 4 4 3 3 3 3 3 3 3 2 2 2 2 2 2 2 1 1 1 1 1 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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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秋季招生本科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确定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秋季招生本科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经审定公布如下: 批次 文 科 理 科 3+1科目 3+1科目 本科控制分数线 368 360 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线 239 234 体育类本科文化控制线 258 252 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 450 438 (注:本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本科类别满分为600分) 6月23日20:00起,本市参加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的考生可以通过登录有关网站查询高考成绩。6月24日起,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EMS)将按照考生高考报名表上填写的通讯地址,将考生成绩通知单投递至考生,请考生注意查收。 6 月24日10:00至18:00,考生可以通过登录“上海招考热线”( www.shmeea.edu.cn )申请成绩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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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日程日 期 工 作 内 容 6月23日 晚上8:00公布高考文化成绩和本科、艺体类本科各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及“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 6月24日-26日(每天上午9:00-下午2:00) 获得综合评价初审资格通过,且成绩达到“自招线”的考生由中学或区县招办组织填报综合评价批志愿。 6月26日-7月4日 综合评价批院校组织校测及录取。 6月28日-30日(每天上午9:00-下午2:00) 获北大“博雅人才培养计划”、清华“领军人才选拔”、其他自主招生,以及高水平艺术团团员、高水平运动队队员资格的考生由中学或区县招办组织填报志愿。 7月4日-5日 清华北大零志愿及两校特殊类型招生投档和录取。 7月6日晚上10:00 网上公布综合评价及清华北大录取结果。 7月7日—13日 本科艺体批和本科提前批同时录取。 7月14日 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录取。 7月14日晚上10:00 网上公布本科艺体批、本科提前批和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录取结果。 7月15日—29日 本科普通批录取。 7月19日晚上10:00 公布本科普通批投档结果。 7月24日晚上10:00 公布本科普通批录取结果。 7月25日 上午9:00网上公布本科普通批缺额计划数及线上未录取考生频数表。 25日下午1:00起至26日下午1:00本科线上未录取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本科普通批征求志愿。 7月28日晚上10:00 网上公布本科普通批征求志愿和降分录取结果。 7月31日 高职(专科)志愿填报网上咨询。 8月2日—4日 考生填报高职(专科)志愿,其中本市应届高中毕业生由学籍所在中学统一安排;非本市应届高中毕业生由户籍所在区县招办统一安排。 8月5日 网上公布高职(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8月6日—14日 高职(专科)录取。 8月6日—7日 高职(专科)艺体批、提前批同时录取。 8月7日晚上10:00 公布高职(专科)艺体批、提前批录取结果。 8月9日晚上10:00 公布高职(专科)普通批投档结果。 8月11日晚上10:00 公布高职(专科)普通批录取结果。 8月12日 上午9:00网上公布高职(专科)普通批招生院校缺额计划数及线上未录取考生频数表。 12日下午1:00起至13日下午1:00资格线上未录取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高职(专科)征求志愿。 8月14日晚上10:00 公布高职(专科)征求志愿录取结果。 录取工作全部结束。 8月22日—26日 被录取的考生领取个人档案自带到高校(应届生到毕业中学,往届生到区县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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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招生统一考试本科录取最低资格线确定经市教委审定,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招生统一考试本科录取最低资格线为:247分。该线是本次春季招生本科录取最低控制线,即低于 247分的考生不具备本次春招录取资格。 考生可于2月1日20:00起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com.cn或www.shmeea.edu.cn)、“东方网”(www.eastday.com)或“新民网”(www.xinmin.cn)查询成绩。 本次考试成绩通知单将于2月2日通过邮政特快专递送达考生,请考生注意查收。成绩通知单投送次数不少于两次(上海市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1-52609738,服务时间8:30—18:00)。2月5日上午起未收到成绩通知单的考生可凭本人考试通知单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领取(地址:徐汇区钦州南路500号)。 考生若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疑问,可于2月23日9:00至2月24日16:00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申请成绩复核,按照系统的提示输入相关信息并提交。成绩复核不重新评阅答卷,考生本人不得查阅答卷。2月29日12:00起考生可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查询成绩复核结果。 特别提醒: 1. 文化成绩达到最低录取资格线的考生须于3月1日10:00—4日16:00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确认是否参加高校自主测试(以下简称“校测”),逾期未上网确认,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本次春招录取。考生务必慎重选择确认,一旦确认后如果被公示为预录取,将不得参加今年秋考。 2.各招生高校将于3月9日划定校测资格线并在本校网站公布,同时公布具备参加校测资格的考生名单。校测资格线是各校按照市教委相关规定、根据本校招生章程、在确认参加校测考生中按成绩划定,大多数高校的校测资格线通常会高于本科录取最低资格线,具体划定规则请考生登录报考高校网站查阅。 3. 已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确认参加高校校测的考生,在有关高校公布校测资格线后,还须根据有关高校的要求,于3月9日—10日,登录高校网站,按高校规定的方式,进行校测考试时间的选择与确认。如未选择,则由高校统一安排参加校测的时间。考生最终参加校测的时间安排由高校在其招生网站上公布。 4. 校测时间为3月12日至13日,请相关考生仔细研读相关高校的招生章程和校测方案,按时参加校测。 5.各招生高校将在3月16日公示预录取考生和候补资格考生名单,请参加校测的考生登录相关高校招生网站,了解自己的录取状态。 6. 被预录取的考生和获得候补资格的考生须于3月23日起,按照规定的日程到有关高校进行录取确认或候补资格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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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户籍在徐汇区的考生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信息确认日程安排11月25日-26日(9:00-18:00) 凡符合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的考生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 www.shmeea.com.cn或 www.shmeea.edu.cn),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 拟参加全市艺术类专业统考(美术与设计学类、编导类、音乐学类、表演类)和体育类专业统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体育教育、休闲体育)的考生,同时在网上进行分项目的专业考试报名。报考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的考生须在网上选定考试考点(其他艺体类考生自动匹配考点),拟参加专业校考的也须选择相应的选项。 12月2日—3日(9:00-11:30,13:30-16:00) 凡符合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网上报名成功且户籍在徐汇区的考生持本人网上报名流水号、户口簿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单位(非本市应届高中毕业考生的毕业学校、街道、乡、工作单位)出具的报考证明、其他需要出具报名资格身份的有效证件、证明,到徐汇区百色支路28号徐汇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办理网上报名信息确认手续并缴纳报名考试费。 附件1:201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实施办法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201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实施办法.rar (31.0)--> 下载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rar (31.0)-->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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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高考报名相关通知(一)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3〕62号)的规定和 11月15日 会议精神,对部分不符合文件规定的非本市户籍考生,可以让其写承诺书,予以确认,不影响他们参加外语口试、艺术类统考和志愿填报。 具体如下: 1. 考生选择户籍类别为“考生为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人的同住子女,且须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持证人的《上海市居住证》虽在报名期间尚未过期,但到参加高考时( 2014年6月7日 )已过期;使用附件一。 2.考生选择户籍类别为“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现属上海市常住户籍,考生本人持《上海市居住证》且考生须是参加本市中考并具有本市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的应届生或2013年已列入本市高考报名库的历届毕业生”。考生本人尚未办理投靠类《上海市居住证》,或正在办理过程中;使用附件二。 3. 非本市户籍考生, 2014年4月30日 前未办妥相关手续的,报名资格正在由区(县)教育局报市教委审批中;此类考生的是否要写承诺书,由各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附件一:居住证(积分类) 承诺书 我们已知悉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3〕62号)的规定。 考生 ,户籍类别为“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人的同住子女”,毕业于本市高中阶段学校( ),持证人 的《上海市居住证》虽在报名期间尚未过期,但到参加高考时( 2014年6月7日 )已过期,尚不符合规定的报名条件。 我们承诺,将抓紧时间到原居住证受理点办理续办手续。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办理出符合2014年高考报名资格的证件,则自然终止201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程序,不参加201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 考生签名:考生家长(持证人)签名: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年 月 日年 月 日 附件二:居住证(投靠类) 承诺书 我们已知悉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3〕62号)的规定。 考生 的户籍类别为“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现属上海市常住户籍,考生本人持《上海市居住证》,且考生须是参加本市中考并具有本市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的应届生或2013年已列入本市高考报名库的历届毕业生”,毕业于本市高中阶段学校( ),目前没有办理(或正在办理)投靠类上海市居住证,尚不符合规定的报名条件。 我们承诺,将抓紧时间到居住证受理点办理。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办理出符合2014年高考报名条件的证件,则自然终止201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程序,不参加201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 考生签名:考生家长签名: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年 月 日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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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秋季高考重要通知高三学生家长: 1、根据市考试院通知 201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秋季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工作开始。 徐汇区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0日-11月21日。 上午9:00-下午18:00 网址:http://114.80.221.68 2、报考艺术类学生在11月26日(上午9:00-下午18:00)再次上网选考点。网址:http://114.80.221.68 2013年12月8日,报艺术类考生携带相关证件,到考点现场确认。 4、美术专业考试时间:2013年12月22日 请注意:每位同学网上报名操作只有十五分钟时间。过时,重新上网操作。希望同学在11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11月23日上午学校进行网上统计。报名完成后,网上流水号请写入报名登记表(草稿)右上角,交 于班主任 老师。 紫竹园中学 2013.11.19